《杭州創業服務網楊曉2023年04月27日訊》
一、申報內容及要求
(一)新電商園區
新電商園區是指在傳統電商園區集聚功能的基礎上,通過融合新一代數字化技術,具備迅捷信息采集、高速信息傳輸、高度集中計算、智能事務處理和全天候服務提供能力,實現園區內及時、互動、整合的信息感知、傳遞和處理,以提高園區產業集聚能力、企業經濟競爭力、園區可持續發展為目標的先進園區。
申報新電商園區應具備以下條件:
1.園區運營主體必須是在杭州市范圍內工商注冊、稅務登記并獨立核算的法人;
2.園區擁有建筑面積1萬平方米(含)以上(含分散區域累加)的辦公場地,且每平方米產稅≥500元;
3.園區內有50家以上電商企業,且電商企業數占總企業數的60%以上;
4.2022年園區年營收在20億元以上;
5.園區內企業申報前一年內無嚴重失信或其他嚴重違法違規行為。
(二)新電商品牌
申報新電商品牌應具備以下條件:
1.申報企業在杭州內依法注冊,具有法人資格,連續三年以上有銷售額。
2.申報企業經營狀況良好,凈資產為正。
3.申報品牌系列商品的2022年度線上銷售額不低于1000萬元,品牌系列商品的線上年銷售額2020-2022年平均增速不低于20%。
4.申報企業產品擁有注冊商標所有權。
5.申報的品牌應誕生于2017年7月1日之后。
6.質量管理體系健全,產品質量可追溯,近兩年各級質量安全例行監測、專項抽檢和監督抽查等無不合格記錄,無質量安全事故。
7.企業近一年無嚴重違法違規行為,沒有發生重大質量、環保、勞資、安全、侵犯知識產權、偷稅漏稅等違規行為或經查證屬實的重大投訴和糾紛,沒有產生對社會造成嚴重不良影響的行為。
8.申報企業需納入國家統計局聯網直報平臺并上報統計數據。
(三)新電商供應鏈項目
新電商供應鏈項目要求形成特色品牌,以品牌所有方作為鏈主單位,向上向下延伸設計、生產、服務、管理、營銷各環節,形成較為完整、穩定、高效的供應鏈。
申報主體應具備以下條件:
1.申報項目主體在杭州內依法注冊,具有法人資格,連續三年以上有銷售額。
2.申報項目主體經營狀況良好,凈資產為正。
3.申報項目形成品牌為自有品牌。
4.申報項目品牌擁有線上銷售渠道,各線上渠道銷售額不低于5億元。
5.項目擬定了《實施方案》,且能夠按照《實施方案》推進和完成項目,承諾能夠及時報送項目進展情況,能夠主動配合相關部門開展調研,接受商務、審計、財政等部門的現場督查、監督審計和績效考核等工作。
6.申報項目主體近一年無嚴重違法違規行為,沒有發生重大質量、環保、勞資、安全、侵犯知識產權、偷稅漏稅等違規行為或經查證屬實的重大投訴和糾紛,沒有產生對社會造成嚴重不良影響的行為。
二、申報流程
(一)組織申報。各區、縣(市)根據要求組織企業開展申報工作,并對照相關條件對申報材料進行審核。申報新電商園區、新電商品牌、新電商供應鏈項目所需提交材料要求詳見各認定、評審辦法(附件1、2、3)。
(二)組織評審。市商務局負責對各區、縣(市)提交的申請材料進行審核,組織評審組開展實地審核和抽查,對申報內容進行綜合評審。
(三)公示公布。評審組綜合評審后,經公示無異議(公示期7天),由市商務局發文公布新電商園區、新電商品牌、新電商供應鏈項目名單。
三、有關要求
請各區、縣(市)商務主管部門認真組織本轄區內符合條件的企業進行申報,指導企業按要求提交申報材料,并認真核對材料的真實性和有效性。相關申報材料(包括紙質件一式兩份及電子件)請于5月15日前統一匯總后報送至市商務局。
聯 系 人:山琳,齊可心;聯系方式:85257727,85257729
地 址:解放東路18號市民中心A座1317室。
附件:
1.杭州市新電商園區認定辦法(暫行)
2.“杭州新電商品牌”認定管理暫行辦法
3.杭州市新電商供應鏈項目評定暫行辦法
4.杭州市新電商園區申報表
5.“杭州市新電商品牌”申報表
6.杭州市新電商供應鏈項目申報書
7.杭州市新電商園區、新電商品牌、新電商供應鏈項目申報匯總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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