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創業服務網楊曉2023年04月18日訊》
一、試點工作主要內容
(一)構建服務新模式。以中小微企業集聚的各類園區為載體,整合專業化服務機構、行業協會和中小企業服務志愿者、創業輔導師等服務資源和服務力量,面向園內企業提供以普惠性公共服務為基礎、精準化個性服務為重點的專業服務,構建“園區+服務團隊+共性普惠服務+個性精準服務”的服務新模式。
(二)加大普惠性公共服務供給。鼓勵園區為園內所有企業提供普惠性的公共服務,如政策宣貫、政務代辦、人才招聘、人員培訓、組織參展、安全生產指導、融資對接等,幫助企業對接各類服務資源,為企業高質量發展提供指導和服務。
(三)重點推進精準化個性服務。在為試點企業進行全面診斷基礎上,根據企業發展情況和實際需求,組織專業服務團隊開展針對性、精準化的“一對一”指導和服務,幫助企業破解成長發展中的痛點難點問題,如規范提升、體系認證、知識產權、人才引育、融資服務、產學研對接、產業鏈對接、數字化轉型、標準化建設等深層次問題,助力其成長壯大。
(四)開展企業分類指導和服務。對于發展初期的中小微企業,以問題為導向開展創業輔導和幫扶,補齊短板,提高企業存活率和競爭力。對于創新能力強、商業模式新、符合“專精特新”發展方向的中小微企業,作為重點服務對象,集中服務資源給予重點幫扶,指導其往“專精特新”方向發展,發揮引領帶動作用,提升在產業鏈中的地位作用和市場占有率。
二、試點工作職責分工
(一)省經信廳會同省財政廳按照專項資金管理辦法等有關規定,做好組織實施和試點推進工作,建立重點事項會商機制;指派專人負責,跟蹤工作進度和落實成效;組織開展指導培訓、檢查督促和績效評估。
(二)縣(市、區)為試點工作的實施主體,經信部門會同財政部門負責園區試點工作的指導服務和監督管理,推動完成績效目標,提高資金使用效率;探索精準服務企業模式,為全省提供可復制、推廣的經驗做法。
(三)試點園區為企業服務工作的具體實施單位,負責整合服務資源,組織開展普惠性公共服務和精準化個性服務,科學合理使用資金并按時完成績效目標;總結經驗做法,形成精準服務園內企業長效機制。
三、試點園區工作流程
(一)制定園區服務計劃和資金使用方案(主要包括服務詳細計劃和進度安排、合作服務機構清單、資金使用方式和資金內部管理制度等),4月25日前報送當地經信部門和財政部門審核。
(二)對照績效目標清單,根據試點企業發展情況和實際需求,組織專業服務團隊開展針對性、精準化的指導和服務,幫助企業破解成長發展中的痛點難點問題,按時完成績效目標。試點工作實施周期為2年(2023-2024年),服務內容和績效目標要求在2年內完成。
(三)按照公平、公正的原則篩選服務能力強、服務價格優的服務機構,編制合作服務機構和服務產品清單供試點企業選擇。原則上同類型服務機構不少于2家,服務價格不高于同類服務的市場價。
(四)服務過程中要做好服務合同(協議)、照片、臺賬、發票等佐證資料的留存(附件1)。服務項目不得虛報造假,一旦發現截留、擠占、挪用或弄虛作假等違法違紀行為,依照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追究相應責任。
(五)每季度末及時登錄“浙江省企業服務綜合平臺”(https://zj87.jxt.zj.gov.cn/zlzq/web/views/affairs/index.html),點擊“經信領域涉企政策申請”,在“園區精準服務試點進度季報”模塊填報《績效目標完成情況表》,并上傳佐證資料(技術咨詢:歐陽嚴森18657176511)。
(六)省級財政激勵資金要獨立核算,合規、科學、高效用好資金,不得擅自改變資金用途;接受有關部門和社會監督,并配合做好相關檢查和審計工作。
四、資金撥付和使用
(一)試點園區所在縣(市、區)經信部門會同財政部門制定資金撥付方案,于4月30日前報送省經信廳和省財政廳。
(二)縣(市、區)經信部門根據資金撥付方案以及園區試點工作開展情況,向財政部門提出資金撥付建議,按程序撥付資金。園區報送的服務計劃和資金使用方案審核通過后,可先行撥付30%的資金;園區建立工作機制并實質性推進服務工作后,可再撥付50%及以上的資金(是否全部撥付由屬地經信部門與財政部門評估確定);剩余資金可根據中期績效評價情況(附件2)撥付。需要公開、公示的事項及時向社會公開、公示,接受社會監督。
(三)縣(市、區)經信部門要及時登錄浙江省經濟和信息化數據服務平臺(group.zjidb.com)“2023年度園區精準服務中小微企業財政專項激勵資金備案工作”模塊填報資金撥付情況(技術咨詢:謝菁13588833190)。
(四)省級財政激勵資金??顚S?,支持試點園區對照《績效目標清單》使用,重點用于為試點企業提供精準化個性服務,不得用于園區自身建設改造、工作經費、人員工資等與試點工作目標任務無關的事項。
五、監督與管理
(一)縣(市、區)經信部門要會同財政部門和試點園區指定專人負責試點工作,建立聯絡員制度和會商制度,并于4月18日前將聯絡員名單(附件3)報省經信廳和省財政廳。
(二)縣(市、區)經信部門要會同財政部門建立健全試點工作日常監督檢查機制,加強對試點園區的指導服務,及時幫助協調解決問題,督促試點園區按規定使用資金、有序推進工作、落實目標任務、報送《績效目標完成情況表》,及時糾正有關問題。
(三)縣(市、區)經信部門要會同財政部門加強績效管理,在實施期滿1年后對試點園區進行中期績效評價,并將評價結果報送省經信廳、省財政廳。實施期滿2年后,省經信廳將會同省財政廳開展終期績效評價,對工作推進不力、目標不達預期或整改不到位的,將視情采取通報、扣減或收回資金等措施。
(四)縣(市、區)經信部門要會同財政部門及時總結提煉試點工作經驗做法,每半年報送總結材料至省經信廳和省財政廳(7月底前報送上半年、1月底前報送上一年度試點工作推進情況材料)。
(五)要嚴格履行重大事項報告義務。試點園區在試點工作中遇到問題和重大調整,應立即報告屬地經信部門,由經信部門會同財政部門向省經信廳和省財政廳報告。試點園區不得擅自調整績效目標、園區精準服務對象等試點方案內容。
六、建立長效機制
(一)試點園區要通過本次試點工作建立精準服務中小微企業的長效機制,以企業問題和需求為導向,加強對入園企業的精準服務,持續幫助企業成長壯大。
(二)試點園區所在縣(市 、區)要建立長效推進機制,在本區域內進行復制推廣,拓展試點覆蓋面,探索完善適合中小微企業發展的園區精準服務模式和舉措,為全省小微企業園服務能力提升和中小微企業“專精特新”發展提供可借鑒、可復制、可推廣的做法經驗。
聯系人:省經信廳企業服務處陳婧綺,電話:0571-87059130 ;省財政廳經建處王靜芳,電話:0571-8705847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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