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創業服務網楊曉2023年03月16日訊》
一、申請認定條件
1.在臨平區行政區域內依法注冊,未列入失信名單的企業;
2.能提供適合大學生實訓(社會實踐)的工作崗位和工作條件,具有符合國家規定的勞動保護和職業防護設施;
3.建立實訓(社會實踐)大學生日常管理辦法規定,并嚴格遵守大學生實訓(社會實踐)相關政策規定;
4.具有一定生產經營規模,符合我區產業發展導向,按規定繳納社會保險的。
臨平區行政區域內,能夠提供一定數量的實訓(社會實踐)崗位的機關和財政補助事業單位可參照執行。
二、申請材料
1.《臨平區大學生實訓(社會實踐)基地申報表》(附件1);
2.企業營業執照;
3.員工參保證明材料;
4.本單位大學生實訓(社會實踐)管理辦法;
以上材料能通過數據共享系統自動獲取的無須提供。
三、認定流程
1.符合申請基本條件的單位可直接向區人力社保部門提出申請,提交相應紙質材料;
2.區人力社保部門對申報單位進行資格初審,初審通過的,由區人力社保部門對申請單位在單位規模、提供崗位、帶教力量、管理水平、后勤保障等方面進行綜合評審,按擇優原則確定入圍單位名單。
3.入圍單位名單在指定網站進行五個工作日公示,公示無異議的,認定為大學生實訓(社會實踐)基地。
四、實訓(社會實踐)對象
1. 市外全日制普通高校非杭州生源畢業學年本科及以上大學生;
2. 全日制普通高校非畢業學年本科及以上大學生。
五、實訓(社會實踐)時間
臨平區大學生實訓(社會實踐)時間不超過3個月,但一般不少于1個月。
六、實訓(社會實踐)補貼標準
1.參加實訓(社會實踐)的大學生,每個學員每月2000元,最長補貼3個月,不足1月的,按實際天數×2000元/21.75天計算。
2.裝備制造、生物醫藥和家紡服裝行業規上企業及我區重點合作高職院校的學生有其他規定的,按其規定標準執行。
3.每位學員只能享受一個批次。
機關和財政補助事業單位錄用實訓(社會實踐)學員,可參照企業實訓基地標準給予補貼,所需經費在本單位公用經費中列支。
七、有關要求
1.企業提供的材料需真實有效,凡出現提供虛假材料情形的,一經發現即取消申報資格。
2.請各企業將申報紙質材料通過郵遞或者直接送達的方式于3月31日前送達區人力社保局人才服務中心(臨平區市民之家7樓723室)。
3.請各企業對照要求認真梳理崗位信息,填寫《臨平區大學生實訓(社會實踐)崗位計劃表》(附件2),并將該計劃表電子版發送至郵箱:454677689@qq.com,紙質版隨申報材料一起報送(已申請認定為臨平區實訓基地的企業按要求提供附件2即可)。
聯系人:區人力社保局 潘老師 0571-89530452。
附件:
1.臨平區大學生實訓(社會實踐)基地申報表
2.臨平區大學生實訓(社會實踐)崗位計劃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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