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創業服務網楊曉2023年03月01日訊》
一、總體目標
堅持全球引才和本土人才國際化并重,創新更具競爭力的高層次創新創業人才引育留用機制,建強關鍵核心技術攻關領軍人才庫,進一步優化我區人才隊伍結構,充分激發高層次人才創新創業活力,為建設世界領先科技園區提供堅實人才力量支撐。力爭每年遴選引進高層次人才創新創業項目50個左右,市級以上人才計劃專家50名以上,碩士及以上層次人才1萬名以上。
二、入選條件
“5050計劃”項目主要為引進我區創新鏈產業鏈“兩鏈”深度融合發展急需的“高精尖缺”人才以及團隊,重點招引對象為在世界著名高校和科研機構相當于教授及以上層次的專家學者;在世界知名科創企業或機構擔任高級職務的專業技術人才;擁有世界領先自主知識產權或掌握核心技術,熟悉相關產業領域和國際規則的創新創業人才。
申請“5050計劃”項目應同時符合以下條件:
1. 主申請人需取得博士及以上學位,有海外相關工作經歷3年以上或者有海外相關創業經歷的,可放寬至碩士學位;
2. 團隊擁有自主知識產權或掌握核心技術,其技術成果世界領先或國內緊缺,符合區產業鏈創新鏈“兩鏈”深度融合重點方向,產業化開發前景良好;
3. 主申請人應為創始團隊核心成員、企業主要創始人以及第一大自然人股東。
對不完全符合上述條件的創新創業人才及其團隊,可提出申請,經推薦部門提交區委人才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以下簡稱“區委人才辦”)主任會議審議、主任區長辦公會議審定后,可破格申報。
三、創業扶持
對經認定入選的“5050計劃”項目,進行分類扶持。在項目落地當年可申請類別初評,每年度根據企業發展、融資和引才績效考核晉級,類別初評和晉級結果經區委人才辦主任會議審議,由主任區長辦公會議審定。入選企業給予以下分類扶持政策:
1. 辦公場所補貼。
根據企業需要安排合適的辦公、生產、經營場所,分類別給予企業自設立或引進之日起三年內最高300萬元的租金補貼。
2. 初次創業資助。
根據主申請人的經歷和資質,給予企業最高100萬元的初次創業資助。
3. 研發創新資助。
鼓勵企業研發投入和市場化融資,給予企業最高1500萬元的研發經費補助。
4. 頂尖人才培育資助。
發揮用人主體在人才培養、引進、使用中的積極作用,鼓勵企業大力引進和使用高層次人才,對企業自主培育每位頂尖人才給予最高300萬元資助。
5. “5050”人才基金。
設立首期1億元專項基金,著力為種子期、初創期人才企業提供投融資服務。對獲得創投機構投資的企業,專項基金可跟進投資,單個企業累計不超過1000萬元;對優質人才企業,專項基金可進行直接投資,單個企業累計不超過500萬元。
6. 銀行貸款貼息。
進一步發揮財政金融聯動作用,對企業自設立或引進之日起三年內使用銀行貸款的,按照銀行同期LPR利率給予利息補貼,此項銀行項目貸款額度最高1000萬元。
四、配套保障
1. 組織保障。
區委人才工作領導小組負責“5050計劃”實施的組織領導和統籌管理,區委人才辦負責“5050計劃”的具體組織實施。健全區領導、職能部門聯系重點人才、重點項目等制度,確保引才工作長期、有效開展。
2. 創業服務。
建立代辦服務制度,對于“5050計劃”引進人才創辦企業提供“一站式”代辦服務。每年根據人才績效評估情況,確定“5050計劃”重點服務人才、企業名單。
五、附則
1. 本意見適用于在杭州高新開發區(濱江)范圍內的企業。
2. 2022年底前入選的“5050計劃”企業,仍按《區管委會區政府關于實施第三輪“5050計劃”打造一流人才生態區的實施意見》(杭高新〔2021〕3號)文件享受相關扶持政策,頂尖人才培育資助按照本辦法執行。
3. 同一人員、產品、項目、標準獲得多項獎勵(資助)的,按“從優、從高、不重復”原則進行獎勵(資助)。
4. “5050計劃”管理部門不定期對項目進行走訪,項目未正常履約的,可暫緩或終止撥付專項資金,并保留追回已下撥專項資金的權利。凡有騙取專項資金行為的,一經查實,一律取消資格;情節嚴重的,按相關法律嚴肅處理。
5. 本意見自2023年2月17日開始施行,由區委人才辦負責牽頭組織實施,實施細則另行制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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